日前,清镇市工商局卫城分局辖区市场秩序检查中,查获一家销售过期奶粉的商铺,店家表示属于之前已下架商品,属不小心拿上架再销售。 工商执法人员在一新开的便民店现场发现过期的“光明牌”优幼婴儿配方奶粉5袋(400克/袋),已超过保质期38天,可能变质,一旦消费者吃后可能带来不良后果。 “这几包奶粉是之前清理下架了的,奶粉供应商没及时换走,妻子马虎大意,才又把这几包过期奶粉放到货架上销售。”该店负责人解释称。 对此,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构成销售过期奶粉的行为,并对上述5袋过期奶粉进行查扣。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 转载:http://dairynews.cn/a/ZhiLiang/2012/7701.html |